医学部督导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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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9-10

医学部教学督导组

长:张俊毅

副组长:孙会艳

书:李天柱

员:刘志杰 刘淑玲 吴玉小 宝力道 周志强 柴囡楠

听课单位分配:基础医学院孙会艳、刘志杰临床医学院张俊毅、周志强口腔医学院李天柱宝力道护理学院孙会艳柴囡楠中医蒙医学院李天柱吴玉小第二附属医院张俊毅刘淑玲

医学部教学督导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医学板块教学过程管理,加强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宏观指导,突出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培养目标,不断提高医学教育教学质量,总结并推广教学工作的先进经验,推动医学板块教学改革深入发展,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医学部教学督导组负责医学板块教学督导工作,督导内容为本、专科生教育教学工作,主要任务是对医学板块各院部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保证学校教学政策、规定、措施得以贯彻落实,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

第二章 学督导的组织与实施

第三条 医学部教学督导组是医学部的教学监督、检查机构,承担医学板块的教学督导工作,行使教学督导职责。

(一)医学部教学督导组设组长一人,副组长一人,秘书一人,成员9人,办公室设在医学部,由医学部教务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事宜。

(二)医学部教学督导组成员由各二级学院推荐并征得本人同意后,由医学部审核后予以聘任

(三)医学部教学督导组由为人正派、热心督导工作并具备相应教育评价知识和经验的中级以上教师组成,每届聘期一年,可以连聘。因其他原因提出辞职,须经医学部同意,同时增补新的成员。

第四条 教学督导组职责:

(一)制订教学督导工作计划

(二)深入教学一线调查研究,为医学板块在教学管理及教学改革方面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三)向医学部和被督导的教学单位通报督导结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组织督导组成员进行听课、评课、查课,有效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学生的学习行为和各教学单位的管理行为

(五)总结推广教学督导工作经验,开展教学督导研究工作;

(六)定期召开督导工作会议,交流和分析教学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供医学部和教学管理部门参考。

第五条 教学督导成员职责:

(一)列席医学部和被督导单位有关教学方面的会议;

(二)查阅与督导事项有关的文件,听取被督导单位工作汇报;

学期听课不少于4,及时做好记录、评价和反馈工作;

)定期组织召开师生座谈会,了解教学一线的实际情况,并及时进行反馈;

每学期撰写一份督导工作报告,向教学管理部门提出加强与改进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 教学督导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对在教学督导工作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工作业绩突出的教学督导成员医学部将给予表彰奖励。

任何二级教学单位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干扰教学督导工作。被督导单位及有关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部对该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一)拒不执行教学督导成员督导意见的;

(二)以各种理由不配合教学督导工作或阻挠、抗拒教学督导组行使职权的;

(三)打击、报复教学督导成员的。

第四章 附则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医学部负责解释。

医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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