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部教学督导组
组 长:张俊毅
副组长:孙会艳
秘 书:李天柱
成 员:刘志杰 刘淑玲 吴玉小 宝力道 周志强 柴囡楠
听课单位分配:基础医学院(孙会艳、刘志杰),临床医学院(张俊毅、周志强),口腔医学院(李天柱、宝力道),护理学院(孙会艳、柴囡楠),中医蒙医学院(李天柱、吴玉小),第二附属医院(张俊毅、刘淑玲)
医学部教学督导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医学板块教学过程管理,加强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宏观指导,突出“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培养目标,不断提高医学教育教学质量,总结并推广教学工作的先进经验,推动医学板块教学改革深入发展,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医学部教学督导组负责医学板块教学督导工作,督导内容为本、专科生教育教学工作,主要任务是对医学板块各院部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保证学校教学政策、规定、措施得以贯彻落实,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
第二章 教学督导的组织与实施
第三条 医学部教学督导组是医学部的教学监督、检查机构,承担医学板块的教学督导工作,行使教学督导职责。
(一)医学部教学督导组设组长一人,副组长一人,秘书一人,成员共9人,办公室设在医学部,由医学部教务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事宜。
(二)医学部教学督导组成员由各二级学院推荐并征得本人同意后,由医学部审核后予以聘任。
(三)医学部教学督导组由为人正派、热心督导工作并具备相应教育评价知识和经验的中级以上教师组成,每届聘期一年,可以连聘。因其他原因提出辞职,须经医学部同意,同时增补新的成员。
第四条 教学督导组职责:
(一)制订教学督导工作计划;
(二)深入教学一线调查研究,为医学板块在教学管理及教学改革方面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三)向医学部和被督导的教学单位通报督导结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组织督导组成员进行听课、评课、查课,有效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学生的学习行为和各教学单位的管理行为;
(五)总结推广教学督导工作经验,开展教学督导研究工作;
(六)定期召开督导工作会议,交流和分析教学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供医学部和教学管理部门参考。
第五条 教学督导成员职责:
(一)列席医学部和被督导单位有关教学方面的会议;
(二)查阅与督导事项有关的文件,听取被督导单位工作汇报;
(三)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及时做好记录、评价和反馈工作;
(四)定期组织召开师生座谈会,了解教学一线的实际情况,并及时进行反馈;
(五)每学期撰写一份督导工作报告,向教学管理部门提出加强与改进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 教学督导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第六条 对在教学督导工作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工作业绩突出的教学督导成员,医学部将给予表彰奖励。
第七条 任何二级教学单位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干扰教学督导工作。被督导单位及有关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部对该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一)拒不执行教学督导成员督导意见的;
(二)以各种理由不配合教学督导工作或阻挠、抗拒教学督导组行使职权的;
(三)打击、报复教学督导成员的。
第四章 附则
第八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医学部负责解释。
医学部
2022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