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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赌博网站推荐留学生考试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风建设,严肃考风考纪,根据教育部2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十大赌博网站推荐考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十大赌博网站推荐留学生考试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校留学生的课程考核和学科竞赛。
第三条 学生参加考试应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老师的安排,共同维护考试秩序,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
第二章 考场规则
第四条 学生应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迟到30分钟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按旷考处理;开考后30分钟内,不允许考生离场。
第五条 考试时学生只可携带允许使用的文具。带入考场的书包、教科书等与考试相关的物品,一律放在指定的位置。考卷需用蓝、黑笔作答,铅笔或彩色笔答卷(画图除外)无效。
第六条 学生应服从监考教师根据考场情况提出的其他要求。
第三章 考试违纪及作弊行为的认定及处理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考试违纪,取消考试资格,令其退出考场,该课程成绩无效,按零分计入,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未放在指定位置;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者;
(三)在考场内喧哗、打闹或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者;
(四)未经监考老师同意擅自离开考场者;
(五)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者。
第八条 学生在考试中有下列作弊行为之一者,取消考试资格,令其退出考场,该课程成绩无效,按零分计入,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一)夹带,即将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教材、笔记、纸条等藏匿于试卷下或课桌等处者,或将与考试有关的内容写在身体的任何部位者;
(二)考试中传递纸条、互对答案者;
(三)在考场内口头交谈和用手势、动作、表情等互通信息者;
第九条 学生在考试中有下列作弊行为之一者,取消考试资格,令其退出考场,该课程成绩无效,按零分计入,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或开除学籍:
(一)被替考和替考者;
(二)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
(三)窃取试卷或试题者;
(四)考试作弊2次以上者;
第四章 缓考、补考
第十条 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须于考试前向国际教育学院递交缓考申请,经国际教育学院主管院长签署意见审批同意后可缓考;考前未递交缓考申请或缓考申请未被批准缓考的学生擅自不参加考试,按旷考处理。
第十一条 缓考与补考一同进行。缓考及格者,成绩按正常考核成绩记载,并注明“缓考”;缓考不及格者,直接按不及格记载,并做学籍处理。
第十二条 补考时间原则上安排在下学期开学第三周内进行,毕业考试不及格补考安排在毕业考试后一个月内进行。
第十三条 补考时间、考场由国际教育学院教务办统一安排。
第十四条 考核不及格的课程,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补考,应参加重修。
第十五条 学生补考成绩于考试后一周内报送国际教育学院教务办。
第五章 监考职责
第十六条 监考教师应认真负责,主监考应提前15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考卷和考试材料,并于考前10分钟携考卷到达考场,副监考须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组织学生进场、安排学生按顺序就座。
第十七条 监考教师应在考试开始前,认真查验学生证,并由主监考宣讲《考场规则》。
第十八条 监考教师应督促考生清理考场,考场座位周围不得留有考试用具以外的物品,闭卷考试时学生的书包、书籍、资料等非考试用品应集中放置,严禁学生自备稿纸。
第十九条 监考教师应以身作则严肃认真落实《考场规则》,监考时须集中精力,不得随意离开考场或做与监考无关的事。
第二十条 监考期间,关闭手机,监考教师应忠于职守,严肃认真,自始至终维持考场秩序。
第二十一条 监考教师在监考过程中,应本着对考生负责的态度,即时警示、制止有违纪、作弊倾向的考生。发现有违纪动机者应提出警示,并令其改正,对不改正者以及考试作弊者没收试卷,并作记录,令当事者签字,然后令其退场。
第二十二条 考试结束后,认真清点试卷,由主监考填写《考场记录》,正、副监考均签名以示负责,并立即送交教务办。如遇有作弊或异常情况,应及时通报主管院长迅速处理。
第六章 考核资格
第二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取消其正常参加课程考核的资格,考核成绩以零分记,并视情况决定是否给予补考的资格:
(一)不论何种原因,某课程缺课学时累计达到或超过该门课程本学期学时的1/3者;
(二)累计缺交或未完成该门课程作业总量的1/3者;
(三)未完成该门课程所属的实验或见习任务者。
第二十四条 任课教师在本课程考核的前一周填写《取消考核资格报告单》报国际教育学院教务办,教务办填发《取消考核资格通知单》给任课教师,并通知学生本人。
第二十五条 取消正常考核资格的学生申请补考资格,须向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任课教师审核其自学情况决定是否同意补考,并将学生的书面申请签署意见后报国际教育学院教学办备案。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解释。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赤 峰 学 院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