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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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简介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以下简称工发组织)签署的合作协议,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优秀青年到工发组织实习。

二、选派计划

1.选派规模

2021年计划选派8人。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实习生:3-6个月(以录取通知为准)

3.实习岗位

工发组织提供实习岗位,详见附件。

4.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实地到岗实习(到岗实习时间应不少于3个月)的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2021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21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不超过32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申请时应为2021年内毕业的国内外硕士、博士研究生(一经录取,须在毕业一年内开始实习)。硕士、博士毕业未满一年的国内在职人员亦可申报。

3.外语水平良好,精通英语,掌握国际组织使用的其他语言者优先。每个岗位要求略有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4.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每个岗位对专业背景等要求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四、申请受理

1.申请人于2021年10月1日前通过工发组织岗位申请链接(详见联合国工发组织岗位需求及报名链接)完成注册和岗位申请。

2.完成工发组织申请的人员于2021年10月1日至1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并按照网上报名指南申请材料及说明提示上传规定格式的有关材料。

3.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以下单位(以下简称受理单位)负责申请受理工作:有关高校负责受理本校人员(学生及在职人员)的申请;在外留学人员的申请委托现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所在国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负责受理;其他人员的申请由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负责受理(详见受理单位一览表)。

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4.受理单位应在2021年10月15日前审核材料,并将书面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申请人的书面材料由受理单位留存,留存期限为2年。

推选单位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身心健康、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主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

五、评审及录取

1.工发组织对申请人进行评审,确定岗位人选后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意向录用人员名单及岗位安排。

2.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奖学金获得者和资助岗位并录取。

六、派出管理

被录取人员应按照《2021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和本项目录取通知有关要求办理派出手续并按时派出。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倪昊森/徐一平

电话:010-66093992

邮箱:gjzz@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选培部

邮编:100044

具体的附件和链接详情请登录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查看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