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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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院院字[2016]97号 

十大赌博网站推荐留学生教学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留学生的教学管理工作,实现教学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教高司[1998]33号文件)和十大赌博网站推荐教学管理工作条例(赤院院[2004]108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十大赌博网站推荐留学生教学管理工作的实际,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教学管理主要包括留学生学习管理和教师的教学管理。

第二章  留学生学习管理

第三条  课堂纪律

(一)应按照课程安排准时上课,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应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勤奋学习。

(二)上课期间不准随便出入教室,不准接打手机,不准吸烟、不准吃东西,不准与他人交谈干扰教学,保证良好课堂环境。

(三)要尊重老师,对老师讲话要有礼貌。

(四)课间休息后应在上课前及时返回教室。

第四条  实验室及临床见习、实习规范

(一)根据教学进度,学生应提前10分钟到达实验室或医院进行实验或见习、实习。

(二)严格遵守实验室及医院的相关规定,保持良好秩序,不大声喧哗,不随意乱走,尊重师长及患者。

(三)学生进入实验室或见习、实习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必须穿长袖白大衣,并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如携带手套、口罩、帽子等。

(四)学生应在老师的指导下,严格按照操作流程,爱护实验动物、尊重患者,规范使用各种仪器和药品,禁止将实验动物、药品、危险品等带出实验室。

(五)学生应按照老师的要求积极参与,积极动手操作,积极完成实验、见习和实习任务,认真完成实验、见习、实习报告。

(六)学生在实验或实习期间损坏物品或仪器,应及时向老师汇报,根据损坏程度予以赔偿。

(七)实验或实习结束后,清点所有物品,值日生妥善处理废弃物品,主动帮助老师收拾好实验用具,打扫卫生。

(八)实验室和医院工作区内禁止饮食、吸烟。

(九)在医院见习或实习不要喷洒味道过浓的香水,以免对患者造成影响。

(十)在实验室或去医院见习、实习要注意人身安全。

第五条  考试管理

(一)学生应遵守考场纪律,凭学生证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迟到30分钟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考试开始30分钟后,方可交卷。

(二)要保持考场安静,禁止交头接耳,宣布考试结束时,要立即停止交卷,配合老师收卷。

(三)与考试有关的一切物品要统一放在指定地点。考卷需用蓝、黑笔作答,铅笔或彩色笔答卷无效。

(四)任何作弊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该科考试成绩直接记录为零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处分。

(五)补考。

    1.留学生考试不及格,实行补考制。补考时间原则上为每学期开学后第三周。

2.凡一学期内一门课程缺课累计(含病假或事假)达到25%而不足50%者,一律不允许参加期末考试,该门课程以零分记录,只能参加补考。

3.经重修后考试成绩仍不及格,在毕业实习前给予一次补考机会。

4.缓考时间同补考时间,缓考不及格,在毕业实习之前给予一次补考机会。

第六条  汉语考试

(一)汉语是必修课,汉语教学贯穿本科教学全过程,临床实习前,将对留学生的汉语水平进行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允许进入十大赌博网站推荐所属教学基地临床实习。

(二)取得国家汉语水平考试(新HSK)四级或通过十大赌博网站推荐组织的汉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才能获得学士学位证,否则,毕业时不能授予学位证书。

第三章  教师教学管理

第七条  教学计划管理

(一)根据《来华留学生医学本科教育(英语授课)质量控制标准暂行规定》和《本科医学教育国际标准》,结合十大赌博网站推荐实际,制定十大赌博网站推荐留学生培养计划。

(二)在留学生培养计划的指导下制定教学大纲,以纲要的形式规定课程内容、教学体系、教学环节、教学进度等,并明确课程的性质与地位,提出教学要求和教学建议,这是教师对课程进行教学的基本依据。

(三)任课教师上课前必须按学校要求认真编制指导课堂教学活动的学期授课计划和教案。新开课和开新课的教师还应在充分备课的基础上,编写讲稿。学期授课计划应在开学前两周交教研室主任后统一交教学办。

(四)教学管理部门要在上一学期第18周前依据专业培养计划、学校教学资源编制课程表。

第八条  教师与教学过程管理

(一)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学校的安排有计划地组织好教师的业务进修。对新教师要进行岗前培训,有计划地组织他们进行英语及授课方法培训,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授课艺术。

(二)遴选任课教师。新上课教师要进行试讲。一般应安排英语水平较高、试讲教学效果较好、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教师担任课程主讲教师,以保证课程的讲授质量。

(三)教师的学期教学任务应于上一学期第16周将《授课任务通知书》通知到各部门教学办。开课前将发给教师个人课表、学生名单和平时成绩记分册。

(四)任课教师必须按时上课、下课,不得随意调课、停课或让他人代课。确有特殊情况需调课、停课的,要履行规定的审批程序,报国际教育学院备案。擅自调课、停课或让他人代课的,应按教学事故进行处理。

(五)教师上课应做到衣冠整洁,仪表端正,语言清晰流畅,板书清楚规范;课堂时间分配恰当。要时刻注意个人思想品格、科学道德和言行举止对学生的示范作用。

第九条  教学质量管理

(一)坚持教学检查制度。国际教育学院应进行定期的教学检查,包括开学初的教学准备工作检查、期中教学检查、期末教学检查等。

(二)建立听课制度。国际教育学院领导和教研室领导都要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听课,全面了解教师授课与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提出教改意见,提高教学质量;听课的评价意见要以适当的方式向任课教师反馈。

(三)建立教学信息收集制度。国际教育学院定期召开学生调查会、教师座谈会,收集和了解有关教学质量方面的信息,及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规定是学校留学生教学管理工作的基本制度,如有与国家、自治区规定相抵触的内容,应执行国家、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并适时对本条例进行修改。

第十一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赤 峰 学 院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