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资料
1.什么时候普通话写进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答: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推广全国通用普通话”。
2.《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从哪年开始颁布实施的?
答:2000年10月31日颁布,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
3.国家通用的语言文字是什么?
答: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4.《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哪些情形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
答:①文物古迹;②姓氏中的异体字;③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④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⑤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⑥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
5.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育教学用语用字是什么?
答: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6.什么是普通话?
答:普通话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
7.什么是规范汉字?
答:规范汉字是指经过整理简化并由国家以字表形式正式公布的正体字、简化字和未经整理简化的传承字。
8.国务院规定从哪年起什么时间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
答:从1998年起,每年9月份第三周为推广普通话宣传周。
9.哪些岗位人员应以普通话为工作语言?
答:教师、公务员、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影视话剧演员。
10.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等级标准是怎样的?
答:普通话水平分为3级。每一级别内部再划分为甲、乙两个等次,共三级六等。
11.推广普通话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多部法律都提出要推广、使用普通话。更重要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于2001年1月l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有关语言文字的专门法律,规定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并对国家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等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出了明确规定。
12.新时期我国推广普通话工作的12字方针是什么?
答: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
13.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并不是要消灭方言,方言将在一定领域和指定地区内长期存在,普通话和方言将处在一个不断融合丰富的过程中,这句话对吗?
答:对。
14.我国是多民族国家,各民族语言文字与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关系是什么?
答:国家坚持各民族语言文字地位平等的基本原则和政策。
15.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是什么部门?
答: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
16.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是什么?
答:是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现设在教育部。
1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由哪个部门颁布?
答: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
18.城市公共场所设施和招牌、广告用字违反规定的应如何处理?
答: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并督促其限期改正。
19.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应当做到三个“有利于”。这三个“有利于”指什么?
答: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有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20.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违法行为的管理途径有哪些?
答:有3条管理途径:一是社会共同管理,二是责任人所在单位管理,三是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管理。
21.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监督管理职责是什么?
答: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进行管理和监督,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使用列入学习督导、检查、评估和考核的内容。
22.有关部门不履行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社会应用进行监督管理职责的,由哪个部门予以处罚?
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语言文字工作会处罚。
23.推广普通话的基本措施有哪三项?
答:推广普通话的基本措施有:1.目标管理、量化评估;2.普通话水平测试;3.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
24.说出几部你知道的有关推广普通话的法律法规?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扫除文盲工作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经》、《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等都提出要推广使用普通话。
25.汉语有多少种方言?
答:汉语有七大方言,即:⑴北方方言;⑵吴方言;⑶赣方言;⑷湘方言;⑸闽方言;⑹粤方言;⑺客家方言。
26.什么是汉字的标准化?
答:汉字的标准化是在对现行汉字进行全面、系统、科学整理的基础上,做到现行汉字的“四定”,即定量、定形,定音、定序。
27.什么是不规范汉字呢?
答:所谓不规范的汉字是指书写已经淘汰的异体字,已经简化的繁体字,已经废止的“二简字”和错字、别字。
28.国家对各民族语言实施怎样的政策?
答:各民族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依据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其他法律的相关规定实施。
29.在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中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吗?
答:可以。
30.对教师和国家公务员的普通话达标要求是有年龄界限的,对哪一年以前出生的教师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可不作硬性规定,但也要鼓励他们在教学和公务活动中使用普通话?
答:1954年1月1日以前出生。
31.在少数方言复杂的地区,特别是农村的教师及相关毕业生的普通话水平达标要求是否相应放宽?
答:是的,他们的普通话水平可暂时放宽到不低于三级甲等。
32.普通话等级证书由什么机构颁发?
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语委办颁发。
33.什么是“三纳入一渗透”?
答:所谓“三纳入一渗透”就是要求学校“把普及普通话的要求纳入培养目标,纳入管理常规,纳入教师基本功训练,渗透到德、智、体、美和社会实践等各项教育活动中”。
34.社会用字中禁止使用哪些不规范用字?
答:⑴已经简化的繁体字;⑵已经淘汰的异体字;⑶自造的简化字,已经废止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中的字;⑷已经淘汰的旧字形;⑸已经更改的生僻地名和旧译计量单位名称用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