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内蒙古人社厅《关于印发 2019 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和辅系列评审条件等文件的通知

转发内蒙古人社厅《关于印发 2019 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和辅系列评审条件等文件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现将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 2019 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 安排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9]78 号)、《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内党办发〔2017〕36号)、《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内党办发〔2018〕39号),以及赤峰市《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职称改革工作安排的通知》(赤人社办发〔2019〕101号)等文件和辅系列评审条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通知内容组织参评教师认真学习,在评审中贯彻执行。

联 系 人:杨震

联系电话:8300029

附件1:关于印发2019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附件3: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

附件4: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职称改革工作安排的通知

附件5:2019年辅系列相关评审条件

人事处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