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 急 通 知

学校各单位: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赤峰市交通运输管理局要求统计各单位及职工个人车辆ETC设备安装情况。各单位务必于2019年1012日上午11时前将本单位办理ETC设备情况上报校园安全管理处,逾期不报所产生的后果自负。请将本单位办理ETC设备情况统计表发送至xiaowangjiwei@126.com邮箱,电话:8300116,联系人:王老师。

附件:单位及职工个人车辆ETC设备安装情况统计表


校园安全管理处

2019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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