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学工作
体育学院学生会干部任免制度
时间:2019-11-18
第一条、学生会干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免去干部职务:
1、违反纪律或学校有关制度,造成不良影响者;
2、工作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
3、因能力所限,工作无明显起色;
4、对自己要求不严,表率作用差;
5、工作不认真负责,造成不良后果者;
6、工作问题较多,学生反映较大的。
第二条、学生会成员主动离职程序
1、申请离职人向主席团提交离职申请书;
2、由主席团将申请书呈交学生会指导老师签署意见;
3、工作交接完成后方可离开学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