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相关单位:
国家留学基金委下发了《关于ISEC境外管理访学奖学金项目的报名通知》(见附件),为做好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2018年3月19日前,相关二级学院将“ISEC境外管理访学教师推荐表”统一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崇学楼306室)。教务处根据遴选条件复核后报学校审批。
2. 教师收到学校审核通过的通知后,务必于4月2日前按要求向东方国际ISEC项目办公室邮箱发送指定申报材料,并于4月9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崇正楼212室)。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教务处:王欣,8300155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鲍迎会,8300523
附件:《关于ISEC境外管理访学奖学金项目的报名通知》及相关材料
教务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