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院院字〔2018〕158号
十大赌博网站推荐教育实习实施细则(试行)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高等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师范生培养模式,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十大赌博网站推荐师范类专业建设和管理水平,提高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意见》(教师[2016]2号)、教育部《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教师[2018]2号)及《十大赌博网站推荐本科生实习管理规定(试行)》(赤院院字[2018]156号)文件精神,结合十大赌博网站推荐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二、教育实习的目的和意义
第二条 教育实习的目的和意义
教育实习是教师资格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提高学生的从教能力和综合运用知识能力而开设的集中实践教学环节。通过教育实习可以使学生受到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锻炼,有利于培养学生较高的教师素养,为将来从事教育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1.通过教育实习,使实习生受到深刻的思想教育和师德教育,热爱教育工作。
2.通过教育实习,使实习生将所学的基本常识、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综合运用于教学工作实践和班主任工作实践,培养实习生独立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
3.通过教育调查等方式,引导实习生运用教育教学理论,探索教育规律,总结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改革的实践经验,培养初步的教育科研能力。
4.通过教育实习,全面检验十大赌博网站推荐师范类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师教育教学课程改革,更好地为基础教育服务。
三、教育实习的工作模式及组织原则
第三条 师范类专业教育实习采取“U-G-S”实习模式,即“大学—地方政府—中小学(幼儿园)”合作的实习实践模式,是以大学为主导、地方政府协调、中小学(幼儿园)共同参与教师教育的合作体制,采取“统一管理、混合编队、巡回指导、多元评价”的模式组织开展。
1.“统一管理”是指由学校统一领导,教务处统筹管理,教师发展与培训学院与各二级学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混合编队”是指将不同学科专业的实习生混合编队,组成若干个实习小组,根据实习学校的接纳能力及实际需求,进驻实习学校。
3.“巡回指导”是指教务处、相关二级学院、带队指导教师对实习生实习工作进行巡回检查与指导工作。
4.“多元评价”是指评价主体和评价方式的多元化。学生教育实习效果以实习基地(校)的指导教师评价为主,兼顾实习前考核评价、带队指导教师评价等。
第四条 教育实习的组织原则
1.凡十大赌博网站推荐在籍师范类专业学生都应参加教育实习,不得免修,原则上不允许分散实习,特殊情况需分散实习的,需由学院申请,经学校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报学校主管教学工作校长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分散实习。
2.教育实习原则上安排在第七学期进行,教育实习教学工作包含实习前期准备、师范生教学技能考核、校外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实习总结及成绩评定等,其中校外集中实践教学环节时间不少于12周。
3.师范类专业教育实习实行实习资格考核制度,根据《十大赌博网站推荐师范生教学技能考核标准》,师范生必须完成教师教育类相关课程的学习且成绩合格,并通过学校组织的教学技能考核后,方可进入校外集中实践教学环节。
4.教育实习实行“双导师制”,由十大赌博网站推荐派出的实习带队指导教师(简称带队教师)和实习基地(校)派出的实习指导教师(简称指导教师)组成,共同负责各专业实习生的教育实习指导工作,其中十大赌博网站推荐带队指导教师为指导实习生教育实习工作第一责任人。
5.学生提前修完本专业规定课程,需提前进行教育实习的,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教育实习的组织和管理
第五条 教育实习工作是在主管校长领导下,由教务处统筹管理,教师发展与培训学院及相关二级学院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
第六条 教务处职责
1.制订全校性教育实习改革措施;制定有关师范类学生教育实习的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全校教育实习的管理工作;发布教育实习通知公告;审定各相关学院教育实习计划,检查各相关学院教育实习的准备工作、实习质量和实习总结工作等;
3.负责协同教学督导委员会检查教育实习工作的开展与落实情况;
4.配合各相关学院建立教育实习基地(校);
5.汇总各相关学院的实习总结,定期组织开展师范类专业教育实习工作总结交流会,并对教育实习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及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6. 为实习生购买实习保险;
7.协调全校教育实习过程中的其他有关问题。
第七条 教师发展与培训学院职责
1.制定年度教育实习工作计划,负责与实习地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实习基地(校)的联络、协调等工作;统筹安排实习基地(校)、教育实习资料及交通车辆等;
2.根据各学院上报实习学生与带队指导教师名单,结合实习地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实习基地(校)的需求,匹配实习教学小组,配备实习带队指导教师;
3.根据《十大赌博网站推荐师范生教学技能考核标准》,负责全校师范类专业学生教育实习前的教学技能考核与评价工作;
4.负责为实习基地(校)提供相应的教育实习计划及工作指南;
5.协同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教务处对教育实习过程进行巡查工作;
6.负责全校师范类专业学生教育实习综合成绩的评定及汇总工作;
7.负责教育实习工作的总结及质量评价工作;
8.负责教育实习基地(校)的建设;
第八条 二级学院职责
1.根据教务处要求制定本学院教育实习计划(含分散实习)并上报备案。
2.推荐具有丰富教学经验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实习带队教师(优先选择学科教学论教师),承担全校教育实习巡回指导工作。
3.根据实习基地(校)的需求协助教师发展与培训学院分配实习学生。
4.负责学生实习前的实习培训与动员等工作。
5.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对实习生进行专业巡回指导。
6.在不低于学校“U-G-S”模式下教育实习的任务要求和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开展本学院教育实习工作。(指个别院部自行安排的实习)
五、教育实习各阶段内容和要求
第九条 实习前期准备阶段的内容和要求
1.实习前期准备阶段在校内完成,时间为3-4周,主要由各学院负责安排实习生岗位能力适应性训练,组织实习生观摩示范课;由学科教学论教师以说课、短课、模拟课等形式组织实习生试讲试教,并总结点评;要求每名实习生都通过备课关、编写教案关、试讲评议关,掌握实习岗位基本的教学技能;介绍并传授班主任工作和教育调查研究工作经验,使其初步掌握相关实习任务的基本方法。
2.各学院负责选拔和推荐实习带队指导教师;召开实习生动员大会,向学生全面解读教育实习计划和具体要求,开展安全教育。
3.教师发展与培训学院负责全校师范生教学技能考核工作;负责落实实习学校,分配实习学生,安排实习带队指导教师,全面掌握实习学校情况,对接落实教育实习的各方面保障措施;召开带队指导教师会议,开展动员和业务培训。
4.实习前应为实习生购买实习保险,经费由实习经费列支。
第十条 课堂教学实习的内容与要求
1.实习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根据相关的课程标准,制订课堂教学实习计划,钻研教材、编写教案、备课、试讲、上课、评课、指导实验、课后辅导、作业批改与讲评、考试与成绩评定、组织课外学习活动、进行教学专题总结。
2.实习期间要求实习生完整地实习各种类型的课程(含新授课、练习课、复习课、实验课以及讲评课等),完成的总课堂教学时数不少于15课时(其中新授课不少于8课时)。
3.要求实习生多听课并坚持课后评议和参加各种教研活动,每生听课不少于15课时。做好听课记录并认真进行课后分析和研讨,取长补短,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丰富教学经验。
4.实习生上课前,应编写教案,进行说课和试讲,由指导教师考核;教案和试讲未经指导教师考核通过者,不得上课;实习结束前,应面向实习学校师生开设教学观摩课或公开课,每生1次。
5.要求实习生在实习中主动学习、积极总结、反思提高,积累好教学典型案例,并能深入教学对象,了解学习情况,认真做好课业辅导和作业批改工作。
第十一条 班主任工作的内容与要求
1.实习生在原班主任指导下,深入教学对象,熟悉班级学生情况,运用教育科学理论开展班主任实习工作,实践班主任工作的基本方法,培养从事班主任工作的能力。
2.实习生必须制定班主任工作实习计划,交原班主任审定后执行。实习期间,要求组织班会活动不少于2次以及开展墙报板报、个别学生教育、师生联系等工作。
第十二条 基础教育调查研究的内容与要求
1.实习生应深入地了解教育现状及发展趋势,根据实际情况取材,以个人或小组的方式写出切合实际的调查报告。调查研究内容主要为实习学校的历史和现状,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教书育人经验、教学方法和教改经验,教学对象的心理、生理特点、学习态度与方法、知识结构、智力水平与政治思想品德状况等。
2.实习生的调查报告必须来自本人的实地观察,或者经由教育访谈、问卷等途径获得,不得杜撰、抄袭、剽窃他人成果,否则一经发现即按教育实习成绩不及格处理。
3.调查研究报告一般不少于3000字。同时,实习生可以结合毕业论文的撰写,进行选题、调查、素材收集、完成初稿等工作。
第十三条 教育实习反思研习与总结阶段的内容和要求
1.反思研习阶段在实习学校完成,时间一般为实习的最后1周,由实习指导教师和带队指导教师共同指导实习生完成,并可邀请实习学校领导或相关学科教育教学专家参与指导。
2.实习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利用视频、录像、文本等资源,以公开课展示、观摩反思、讨论交流等形式,运用所学的教育教学理论对实习各个阶段的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和教育调查研究等进行对比、分析、探讨、研究和总结;各实习带队指导教师应以此为契机展示教育实习成果,并在反思研习、总结交流基础上收集、建设教学典型性案例库。
3.反思研习为实习生教育实习必修内容,不得缺席,反思研习结束后,实习生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实习总结或反思研习报告。
六、实习(带队)指导教师工作要求
第十四条 实习带队指导教师工作要求
1.实习带队指导教师为指导实习生教育实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程负责实习期间所属实习小组学生的日常管理、安全教育、思想教育、实习指导工作及与实习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沟通协调工作,带队指导教师应全面掌握实习学校的基本情况,积极与实习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协调沟通,解决学生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并随时与学校保持联系。
2.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包括了解所指导实习生的个人情况及业务能力情况,学习相关文件及资料,制定实习指导工作计划等。实习前应对所属实习小组的学生认真讲解实习任务及要求、实习纪律、安全须知及注意事项等。
3.带领实习生到实习学校,介绍情况,组织实习生在任课教师和班主任的指导下,制定实习计划,落实具体的实习任务。
4.在实习期间,带队指导教师应认真完成实习巡查指导工作。要求带队指导教师驻点(各旗县区距市区较远的实习学校)开展实习指导或到校(市区内及城郊周边地区的实习学校)开展实习指导每周不少于5天(次)。
5.督促、检查、指导实习生实习工作。巡回检查实习生到岗情况,定期召开实习生座谈会。协助实习指导教师组织实习生课堂观摩、试讲、授课评议等教学研讨活动;推荐、选拔优秀实习生开设公开课。实习带队指导教师在巡查期间,指导实习生观摩课堂教学(包括听实习生试讲、授课,现场评议、视频评议实习生授课,带实习生听实习学校教师授课并评课)不少于60课时。
6.关注实习生的实习安全,开展安全教育,全面关心实习生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
7.实习期间,督促、指导学生填写《教育实习手册》、实习日记、调查研究报告等资料,并定期检查。实习结束后,督促学生填写《十大赌博网站推荐毕业实习综合评价表》,检查、复核实习生的相关材料,初评实习成绩。
8.认真填写《教育实习带队教师工作手册》,做好相关记录;实习指导工作结束后,应对实习工作进行总结,反馈实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实习工作结束后,将《教育实习带队教师工作手册》交由教师发展与培训学院存档。
第十五条 实习指导教师工作要求
实习学校应派出教育实践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一般应具有3年以上教龄或中级以上职称。原则上1-3名实习生配备1名指导教师。
(一)课堂教学实习指导工作要求
1.指导实习生制定课堂教学实习计划,帮助实习生学习、掌握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常规工作,熟悉教学情况和班级学生学习情况。
2.指导实习生备课、写教案,并审批教案;听取实习生试讲和正式上课并主持课后评议,指导实习生批改学生作业、辅导学生及指导学生课外活动;帮助实习生解答教学中的疑难问题。
3.评定实习生课堂教学工作成绩,撰写评语;关心实习生的思想,对于实习生的教学态度和思想上的不足之处,及时给予教育和帮助。
(二)班主任工作实习指导工作要求
1.指导实习生制定班主任工作实习计划,帮助实习生学习、掌握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常规,向实习生介绍本班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和健康等情况。
2.传授班主任工作工作经验;分配、指导并督促工作任务;动员学生配合实习生做好各项实习工作,指派实习生参加并主持班内的各项日常教育活动。
3.评定实习生班主任工作实习成绩,撰写评语;关心实习生的思想,对于实习生的工作态度和思想上的不足之处,及时给予教育和帮助。
实习期间应认真填写《教育实习指导教师工作手册》,做好相关记录;实习结束后,应将《教育实习指导教师工作手册》交给实习带队指导教师,由实习带队指导教师带回交由教师发展与培训学院存档。
七、实习生要求
第十六条 实习生实习期间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实习学校和学生,认真学习并遵守实习学校的规章制度。
2.实习生参加教育实习前,必须通过学科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教师教育理论必修课程考试,必须通过教学技能考核和“三字一话”达标考核并取得合格及以上的成绩。
3.实习生应刻苦钻研教材,认真备课,深入了解教学对象,做好课堂教学和课后辅导,认真批改作业;认真做好班主任工作和教育调查研究的实习,全面完成各项实习任务;认真填写《教育实习手册》,做好实习期间工作记录。
4.每个实习小组确定一名实习组长,实习组长负责督促组员完成实习计划,协助实习指导教师组织实习相关工作,关心组员思想、生活,及时向实习指导教师、带队指导教师反馈实习情况。
5.师范类专业学生必须参加教育实习,按规定时间到实习学校报到,不得擅自更换实习学校,一经发现者,实习成绩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参加教育实习的学生实习期间应服从实习指导教师的安排,按要求完成实习各阶段任务,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勤,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病假需持有医生证明,事假需有正当、充分的理由,并提前3天书面申请;请假1-3天由带队指导教师和实习学校指导教师批准;请假4-7天须报学院审核,经学院负责人或主管实践教学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报教务处批准;请假超过一周以上者须由教务处报分管教学工作校领导审批。请假时间超过实习时间1/4的,教育实习成绩直接认定为不合格。教育实习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毕业,不予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6.实习期间实习生应团结互助,服从实习学校的工作安排,虚心接受指导教师指导,对实习学校工作如有意见、建议,可由实习带队指导教师转达实习学校。
7.实习期间不准私自外出游玩及参加其他活动,如为实习任务所需,必须经实习学校同意,并由实习学校教师带队方可出行。
8.实习期间要提高安全意识,加强自我防范,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乘坐交通工具的安全,保管好个人的财物,注意饮食卫生,注意用火、用电安全。
9.对不能胜任教学工作,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或影响实习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且情节严重者,取消其实习资格,实习成绩不予认定并依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八、实习成绩管理
第十七条 教育实习实行全方面、全过程考核与评价制度,内容包含:师范生教学技能考核、实习准备及其过程中的综合表现、课堂教学实习情况、班主任工作实习情况、基础教育调查研究以及实习反思研习与总结等多个方面。
第十八条 师范生教育实习综合成绩由师范生教学技能考核评定、实习指导教师评定、带队指导教师评定三个部分组成。师范生教学技能考核分数由教师发展与培训学院负责评定,其他各实习阶段的考核评价由实习学校指导教师与十大赌博网站推荐带队指导教师共同予以评定,其中师范生教学技能考核占总分比重的20%,实习学校指导教师评定占比60%,实习带队指导教师评定占比20%。
第十九条 师范生教育实习综合成绩应在实习生离开实习学校前评价完毕,由实习指导教师和带队指导教师将实习鉴定填入《十大赌博网站推荐毕业实习综合评价表》中,经实习指导教师与带队指导教师签字后,交实习学校审核,经实习学校负责人签名盖章后,由实习学生带回学校,交二级学院保存以备毕业生档案存档。
九、教育实习基地(校)
第二十条 教育实习基地(校)应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具备良好的校风学风、较强的师资力量、丰富的课程资源和教改实践经验,能确保为师范生提供充足的实践岗位、充分的实践机会、有效的实践指导和安全健康的实践环境的中小学和幼儿园。
第二十一条 积极探索教育实习工作的新模式、新渠道,协同开展教育实习实践工作。根据区域、民族特点和实际需求,充分发挥高校资源优势,在研究生教育、师资培训、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基地(校)建设发展等方面建立合作共赢的长效机制,保证教育实习基地(校)的长期性和稳定性。
十、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有相关规定自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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