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院院字〔2018〕15号
十大赌博网站推荐学生转学管理规定
为规范学生管理行为,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维护教育公平,建立健全十大赌博网站推荐转学制度,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备案工作的通知》(内教高字[2017]91号),结合十大赌博网站推荐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录取的学生一般应当在本校完成学业。如确有以下特殊情况,可以申请转学:
1.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在本校学习,但尚能在其它高校学习的;
2.经转入学校认定,确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一般指因家庭有特殊情况,确需学生本人就近照顾,不转学无法继续学习的;
3.因学校培养条件改变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转学的;
4.其他特殊情况确需转学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2.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3.由招生时下一批次录取院校转入上一批次录取院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4.以定向就业、委托培养、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或有特殊要求的(如小语种、预科班、民族班、享受招生优惠政策等);
5.未通过同一类别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未使用高考成绩录取入学的(含保送生、单独考试招生、政法干警、第二学士学位、专升本、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等);
6.拟转入学校与转出学校在同一城市的;
7.跨学科门类的(文科与理科、艺术体育专业与非艺术体育专业、地方与军队等);
8.研究生拟转入学校、专业的录取控制标准高于其所在学校、专业的;
9.研究生二区招生单位录取的转入一区招生单位的;
10.休学期间或者二次转学的;
11.因病不能继续坚持学习,或应予退学的;
12.无正当转学理由的。
三、学生转学需本人提出申请,按照先转出后转入顺序办理转学手续。学生转学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拟转入本校
1.经转出学校同意后,填写并提交《内蒙古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备案表》(见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2.符合本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培养能力的,学校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
3.研究生转学还应当经拟转入专业导师审核。
4.审核合格的,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
5.转入学生持备案表到学籍科报到,学校按相关规定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上及时完成学籍异动手续。
6.学生转学完成3个月内,本校以正式公文的形式将有关材料报教育厅备案。
7.转入本校所需备案材料(一式两份):
(1)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备案表;
(2)学生本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因患病转学须提供经转出和转入学校指定医院(需三级甲等)检查证明;因特殊困难转学须提供特殊困难情况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研究生转学的,由转出学校研究生院出具转学原因说明材料;
(3)拟转出学校提供的学生当年录取名册(含录取分数);
(4)拟转入学校提供的拟转入专业当年录取名册(含录取分数);
(5)拟转入学校集体研究会议纪要(含转入学生名单和表决情况);
(6)研究生转学,另附拟转入专业导师或导师组同意接收证明;
(7)学生已学课程成绩单、在校期间表现鉴定书;
(8)跨省转入的,除提供本校所需备案材料外,按转出学校所在地要求办理手续。
(二)拟转出本校
1.学生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转学申请;
2.经二级学院同意,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至学校教务处审核,研究生转学还应当经专业导师及研究生院同意;
3.符合转学规定的,提交校长或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4.批准转出的,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上及时完成学籍异动手续。
四、对转学工作程序和结果进行公开,且对拟转学学生相关信息通过学校网站进行公示。
五、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凡此前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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