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十大赌博网站推荐 > >> 学校文件 >> 十大赌博网站推荐学籍管理条例(赤院院字〔2018〕56号)

十大赌博网站推荐学籍管理条例(赤院院字〔2018〕56号)

发布时间: 2018-10-26


赤院院字〔201856

十大赌博网站推荐学籍管理条例

为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学管理体制,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扎实推进和完善学分制改革,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令第4号),结合十大赌博网站推荐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条 新生因特殊困难或应征入伍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期限一般为1年,应征入伍可保留入学资格至退役后2年。

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须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五)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第三条的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第五条 每学年分别在实践创新学期和第2学期开学时,学生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的,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通过办理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等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二章  学制与学期

第六条 实行弹性学制。本科标准学制为4学年的专业,其在校修读年限为36年,学籍最长年限为8年;本科标准学制为5学年的专业,其在校修读年限为47年,学籍最长年限为9年。凡达到最长在籍年限者,学籍自动注销。

第七条 每学年设置3个学期,按顺序分别为:实践创新学期、第1学期、第2学期。其中,实践创新学期为4周,其他两个学期各18周。

第三章  学分和学分计算

第八条  学分确定。学分是学生完成某一门课程或实践环节学习量的计量单位,确定方法为:

(一)理论课原则上每16学时计1个学分,每学时45分钟。

(二)实验实训课原则上32学时计1个学分。

(三)实践环节包括集中实践环节和实践创新环节,原则上每周计1个学分。

第九条 学分计算。每门课程的学分值保留1位小数,以0.5为单位。

第四章 学分绩点制

第十条 为了更好地反映学生知识掌握程度和学习质量,采用学分绩点制。

成绩与绩点的对应关系:

百分制

五级制

成绩等级

绩点

90-100

A

4.0

85-89

B

3.5

80-84

B-

3.0

75-79

C

2.5

70-74

C-

2.0

65-69

及格

D

1.5

60-64

D-

1.0

60以下

不及格

E

0

绩点的计算方法:

课程学分绩点 =学分×绩点

平均学分绩点 = 所选课程学分绩点之和 / 所选课程的学分之和

绩点的适用范围:学生所修的全部课程。

第五章  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

第十一条  学生所修读的课程均应参加考核,成绩在及格及以上者方可获得该课程的相应学分。

第十二条  课程考核分为考试、考查两类,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笔试、口试或实践操作等不同形式进行。课程考核工作按照《十大赌博网站推荐学分制课程考核及重修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

第十三条  因生病或其它原因不能参加课程考核,应当在考核前持有关证明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缓考申请(请病假须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所在二级学院同意,报教务处备案后,可缓考该课程。缓考安排在下一学期第二周进行。

第十四条 学生不能参加未办理选课手续课程的学习和考核。选课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选手续和无故不参加课程学习与考核者,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记入成绩单。

第十五条 免修。学生因转学、转专业、变动年级等原因引起学籍变动,符合同一培养层次的相同课程,成绩合格,可申请免修。

第十六条 重修。

(一)无故旷考、考试违纪或考试舞弊者,按零分记入成绩单,必须参加重修;累计缺课时间达到该门课程学时数的三分之一者,或作业、实验完成量少于规定的三分之二者,或同一门课程旷课2次及以上者或迟到4次及以上者均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考核,必须重修。

(二)学生修读的必修课程及限选课程若成绩不及格,有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不及格者必须重修;任选课程若成绩不及格,不予补考,学生可以重修该课程,也可以另选其它课程,但必须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

(三)创新创业课、实践教学环节考核成绩未合格者均须重修。

(四)学生对已修课程成绩不满意,为提高学分绩点,也可以自愿选择重修,重修课程的成绩按实际分数记载。重修没有次数限制。

第六章 选 

第十七条 学生根据所学专业培养方案及《十大赌博网站推荐学分制选课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进行选课。

第十八条 在选课前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日期交纳学费并办理注册手续,不交纳学费或未注册者,不具备选课资格,不允许听课和参加考试。

第十九条 学生应以教学计划为依据,在班导师的指导下,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个人的实际情况,认真制订个人选课方案。

第二十条 考虑到新生入学时的实际情况,第一学期实行预置课程的办法,不进行选课,学生按统一排定的课表学习,但学生有权力按规定退选部分课程;自第二学期起学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办理选课手续。

第二十一条 每学期由各学院向学生公布下一学期各专业开设的所有课程的课程简介、任课教师情况,课程的学时、学分数及课程安排表。选课分为第一轮选课、第二轮选课、补退选三个阶段,具体选课时间以教务处通知为准。

第七章 与学分制有关的学籍变动

第二十二条 学业警告。学生在校修读期间,不及格课程学分累计达25学分及以上者给予学业警告。

第二十三条 试读或退学。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及格课程学分累计达32学分及以上者按退学处理,退学学生可申请到下一年级试读一年。如试读期间学习成绩确有进步表现,不及格课程学分累计低于12学分,可降至试读年级学习;否则作退学处理。

第二十四条 提前毕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有所长、成绩优秀且符合提前毕业条件的学生,可以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由学生本人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合格,报教务处批准后,进入提前毕业管理程序。

第二十五条 教务处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第1-2周内负责组织对教务管理系统记载的学生不合格课程及学分进行一次统计核实。根据学生的累计不合格学分总量分别确定并公布受到学业警告、降级、退学试读及退学学生名单。

第八章  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六条  为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发展要求,在教学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学校允许部分学生选择专业或专业方向,具体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者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具体按《十大赌博网站推荐学生转学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学生转学由教务处按上级教育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九章  休学与复学

第二十九条  学生可以分段完成学业,除另有规定外,须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在籍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内完成学业。

第三十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休学:

(一)因病经指定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疗、休养6周及以上者;

(二)因某种特殊原因,由本人申请或学校认为必须休学者。

第三十一条  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学年为限,因病未能痊愈的,经教务处批准可再延续休学一年。学生最多可以申请两次休学,并且全部休学时间不能超过两年。

第三十二条  对休学创业的学生,最长在籍年限可延长2年。

第三十三条  在校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须在退役后2年内复学,逾期未复学者取消学籍,服役时间不计入总在籍年限内。

第三十四条 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跨校联合培养项目,在联合培养学校学习期间,学校同时为期保留学籍。

第三十五条  休学学生的有关问题,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不享受奖助学金;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因病休学的学生,须凭指定医院证明,离校治疗。病休期间的医疗费用,按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六条  学生在保留入学资格、休学期间不得报考或转入其他学校。

第三十七条  学生复学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因病休学的学生,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的康复证明,经指定医院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学,办理注册手续;

(二)学生复学须在休学期满前两周内持有关证明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复学申请,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并缴纳有关费用后方可办理注册手续,逾期两周不办理复学手续或未再申请继续休学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三)对于休学期间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者,取消复学资格。

第十章  退 

第三十八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予以退学处理:

(一)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

(二)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三)根据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不能继续在校学习的;

(四)未经批准连续两周内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五)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

(六)学生本人提出退学要求经劝说无效的。

第三十九条 退学学生,应在接到退学通知后一周内办理退学手续离校。退学学生的档案由学校退回其家庭所在地,户口按照国家相关规定   迁回原户籍地或者家庭户籍所在地。

第十一章 肄业、结业、毕业与学位授予

第四十条 肄业。退学学生,可申请肄业证书。

第四十一条 结业。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但未达到学校毕业要求,学校准予结业。结业学生,可申请结业证书。

第四十二条 毕业。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要求,学校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十大赌博网站推荐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未能如期毕业或未获得学位者,须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在籍年限内(4年制专业最长在籍年限为8年,5年制专业最长在籍年限为9年)达到相应条件方可颁发毕业证书或授予学士学位,逾期不再受理。

第十二章  辅修专业和双学位

第四十三条 在保证完成本专业学习任务的同时,学生按照《十大赌博网站推荐本科生主辅修及双学位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可辅修其它专业,达到要求者,颁发辅修专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十三章 学业证书管理

第四十四条 学校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以及学生招生录取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时间按颁发证书日期填写。

学生在校期间变更姓名、出生日期等证书需填写的个人信息的,应当有合理、充分的理由,并提供有法定效力的相应证明文件。

第四十五条 学校按照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管理制度,完善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办法,按相关规定及时完成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

第四十六条对完成本专业学业同时辅修其他专业并达到该专业辅修要求的学生,由学校发给辅修专业证书。

第四十七条 对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取得入学资格或者学籍的,学校取消其学籍,不得发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发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校依法予以撤销。对以作弊、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学校依法予以撤销。

被撤销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注册的,学校予以注销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宣布无效。

第四十八条 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其他有关文件与本条例不一致的,以本条例为准,原《十大赌博网站推荐学分制学籍管理条例》(赤院院字[2012]80)同时废止。

第五十条 本条例未尽事宜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一条 本条例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赤峰 学 院

2018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