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政治理论和各专业知识的学习,提升全院教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内涵建设,努力提高教学和服务水平,树立全面学习、终身学习、自觉学习的理念,建立学习型学院,结合教职工学习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一、学习工作在学院党总支的领导下,由办公室负责组织。
二、学习的内容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的代表大会和中央全会重要文献及精,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中央领导的重要讲话,上级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等。
三、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以自学为主。自学要制定自学计划。注重学习效果,在真学、真信、真用上下功夫。
四、集中学习的时间安排应相对固定,一般安排在单周三下午,无特殊情况不得变动。
五、党政领导学期初制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内容和方式。
六、全体教职工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集体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不能参加学习的要履行请假手续。出勤情况和绩效考评结合。
七、集体学习时必须严格遵守学习纪律,聚精会神,不看与学习无关的书报,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手机调至静音状态,不接听电话,做好学习记录。
八、积极参加各类培训,进行培训交流和总结。
九、加强对学习的督促和检查,每阶段学习都要精心设计、精心组织,通过检查学习记录和必要的考试、考核、知识竞赛等方式检查学习效果。
十、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院领导班子负责解释。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