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学校中心任务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在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党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 于建设
(2017年6月15日)
同志们:
今天,学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学校党委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在党委会上专门听取了会议的专题汇报。下面,我就去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简要总结,并对今年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简要回顾
2016年,学校党政领导班子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上级党委、纪委的部署要求,围绕学校中心任务,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不懈抓教育,创新形式抓监督,突出重点建制度,为学校转型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印发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主要任务的分解意见》,与各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签订了《十大赌博网站推荐2016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各项工作任务层层落实到校级领导、教学教辅单位和职能部门,做到了目标明确、分工具体、职责清晰、任务到人。
二是加强反腐倡廉思想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一年来,充分利用各种载体,采取多样形式,以“两学一做”为契机,学党章党规,学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先后为各级党组织订购了《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等学习资料;转发了《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条配套规定精神的案件通报》等各类通知、通报;为校理论中心组、全校处级干部、党支部书记及二级单位办公室主任作了《强化党的意识、遵守党的纪律》、《新形势下办公室主任与廉洁建设》等专题讲座和专题辅导,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等学习贯彻要点进行了解读。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提高了党性觉悟。
三是规范实施各类信访举工作。依规依纪进行执纪审查,正确运用执纪监督的“四种形态”,针对信访带有普遍性、前瞻性、苗头性问题,采取约谈函询等形式,从小事小节上早提醒、早警示,从隐患源头上促规范、促整改。2016年共接收、接待各类信访举报35件次,其中来电6个,来访5次,来信13件,网上举报3件,上级交办8件。立案3起,结案2起,2人受到党纪处分;约谈6人。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四是加大对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的监管力度。按照“参与不干预、监督不代替、支持不失职、到位不越位、协调不包办”的工作要求,充分履行监督检查工作职责。2016年共完成对招生录取、物资采购、基建维修、人员录用、干部聘任、职称评聘、项目评选等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工作的监督检查共101次。
五是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能。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为中心,充分发挥内审的监督和服务职能。2016年共完成各类审计项目22项,其中,财务检查1项;科研项目审签7项;基建、修缮工程审计14项,审计金额74万元,实现直接经济效益7.5 万元。完成各类经济合同审签103项,涉及金额772万元。
同志们,在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经过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有些问题还依然存在:比如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严峻形势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淡化、虚化、弱化、边缘化等问题。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当前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四风”问题树倒根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屡纠不绝,我们必须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担当,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打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场不能输也输不起的战争。
二、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
2017年是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自治区纪委十届二次全会部署要求,把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特别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深入落实“两个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勇于责任担当,持之经恒纠正“四风”,着力解决发生在师生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展,努力营造公平公正、风清气正的教育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
(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严把选人用人关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决同违反党的纪律、危害政治安全行为作斗争,切实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等突出问题。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以纪律为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维护党的肌体健康和队伍纯洁。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实事求是评价干部廉洁情况,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二)传导压力,加强问责追责力度,持续推进“一岗双责”落实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两个责任”要求,细化责任分解,明确责任任务,确保责任细化、任务量化、措施具体化。通过学校党政负责人与各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层层加压传导,推动责任落实,让“两个责任”看得见、说得清、抓得起,可检查、可考核、可追究。坚持“一案双查”,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28条配套规定以及赤峰市相关规定不力、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要从严从重处理、通报曝光,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三)抓铁有痕、踏石留印,把作风建设抓得更细更实
要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不断采取新招数,紧盯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聚焦隐形、变异、潜入地下的“四风”问题,抓住重要节点,紧盯“关键少数”,深挖细纠,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四)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厉管住大多数,坚决查处极少数
要时刻把纪律高高举起,让纪律真正成为党员干部不可逾越的红线。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紧盯“小微权力”,从日常被视为不足挂齿的“小事”、不以为然的“小节”、不入法眼的“小题”抓起,小题常做,小题严做。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把落实第一种形态作为分内之责,做到监督常在、提醒常在、警示常在、严管常在、关心常在。要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防止小错变成大错、小患酿成大祸,让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要坚持在查处中保护、在保护中查处,既要严惩不收手、对抗组织审查等行为,又要给予主动改正错误的机会,教育挽救党员干部,让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成为少数。步步严管、层层设防,实现惩治极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的效果。
(五)继续抓内部审计,实现内审监督全覆盖
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重点做好学校重大经济活动、大额资金使用、经济合同审签等方面的过程跟进和审计服务工作,避免经济风险或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六)立足新起点,承担新使命,提升履职能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监督执纪队伍
打铁还需自身硬,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自律。纪检监察人员必须聚焦主业主责,敢于监督、敢于执纪、敢于问责,真正履行好监督职责。要狠抓工作落实,转变思想观念,改进方式方法,抓细节、抓具体、抓节点,全力推动反腐倡廉工作。要增强创新意识,加强调查研究,紧盯纪检监察工作的薄弱环节,查找症结根源,研究对策措施,推动问题解决,探索制度创新,增强工作成效,以实际行动和业绩树立纪检监察人员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站在新的起点、面向新的征程,让我们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忠诚履职、尽责担当,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为学校转型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