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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院学生实验守则


一、实验前应认真预习,明确实验目的、步骤,初步了解实验

所用仪器设备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二、 学生必须按时上实验课,迟到15分钟以上者不能进入实验室,按旷课处理,一学期累计三次旷课,不能参加该课考试。

三、进入实验室按要求着装,穿护士服,戴护士帽,穿软底鞋。

四、保持安静,保持室内整洁。

五、实验操作时,精神集中,操作认真,观察细致,积极思考,不得弄虚作假。

六、实验中不准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其他仪器设备等,不得进入与实验无关的场所。

七、要注意安全,遵守实验室有关操作规程,节约水、电、材料,遇到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火源,并向指导教师报告,釆取紧急措施。

八、对实验室的所有仪器设备、模型必须爱护,凡属违反操作规程导致设备损坏的,要照章赔偿。

九、 实验完毕,必须将所用仪器设备、药品等按要求摆放哪个、处理,值日生打扫实验室卫生,关闭水、电、门窗。经指导教师(实验技术人员)检査仪器设备、模型及实验记录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十、开放实验室,自主练习时,应事先向实验室申请,报告自己的实验目的、内容和所需的实验仪器、材料,经同意后,在实验室安排的时间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