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与商务学院教授委员会职责
2020-07-06
法学与商务学院教授委员会职责
(试行)
根据《十大赌博网站推荐学术委员会章程》(赤院党字〔2010〕57号)等文件精神,二级学院应建立教授委员会“作为学院的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院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咨询和学位评定、学科专业建设、教学指导等职权”,根据实际,法学与商务学院教授委员会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对学院发展规划、重大发展计划、重要政策和改革措施等提供咨询及建议;
二、对学院专业建设、学科建设、学位点建设等重大发展事项进行论证,评议重点学科、重点科研平台、学位点(申报)建设方案;
三、推荐学科带头人、学科建设项目负责人;
四、讨论重要学术问题,决定院长提交的重大学术事项。
五、讨论教学、科研重要规章制度草案由院长按规定发布执行或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六、讨论院长提请讨论、决定的其他教学、科研重大事项。
七、教授委员会决定需二分之一以上委员通过。
附:法学与商务学院教授委员会名单
法学与商务学院教授委员会名单
(2019年8月)
主 任:吕东明
副主任:周永振
委 员:包金花 李长学 刘学鹏
秘 书:英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