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开展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发挥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8-30 17:30:00 来源: 作者:
关于集中开展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发挥情况
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共赤峰市委组织部《关于集中开展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发挥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2023〕165号)要求,学校党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开展1次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发挥情况自查自纠。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纠范围
全校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
二、自查自纠重点
对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自查自纠清单(附件1)所列制度要求,重点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开展自查自纠。
(一)开展一次2022年度处级以上(含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回头看”。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组织所属党员干部开展一次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情况“回头看”,重点查摆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剖析是否深刻,有没有对分管领域出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情况深入检视剖析;重点查摆民主生活会查摆出来的问题有没有全部整改;重点查摆整改情况有没有按要求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群众公开;重点查摆本单位民主生活会方案制定审核、集中学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检视剖析、批评和自我批评、问题整改、督促指导等环节有没有落实不到位、不规范的地方。
(二)开展一次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结合推进创建坚强堡垒“模范”支部,组织所属基层党支部,对党的十九大以来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情况,进行一次自查自纠,重点查摆有没有按照规定要求和频次开展“三会一课”,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召开支委会议、党员大会、党小组会情形,是否存在未按规定上党课情形;重点查摆是否存在支委会、组织生活会敷衍走过场,对照检查材料脱离实际、内容雷同、剖析不深刻情形;重点查摆是否存在党组织长期不换届、超期换届、换届选举程序不规范、换届未达到规定党员人数要求等情形;重点查摆是否存在领导干部未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情形,是否存在领导班子成员未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情形;重点查摆是否按规定落实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请示报告、主题党日、党员宣誓等组织生活制度,是否按规定使用管理党徽党旗,是否按规定收缴使用管理党费。
(三)开展一次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查漏补缺。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结合巩固整改《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自治区《若干措施》实施情况总结评估发现问题,对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进行一次盘点梳理,发现不足、补齐短板。重点查摆党员干部有没有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否存在理解不深刻、落实不到位等情形;重点查摆基层党组织书记、新任基层党组织书记、预备党员、流动党员、老党员等重点群体有没有全覆盖参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培训;重点查摆5天以上的年度党员教育培训主体班次,有没有按规定设置研讨主题、开展交流研讨;重点查摆党员学习心得是否存在从网上照抄照搬、与实际工作结合不紧等情形。
(四)开展一次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情况摸底排查。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组织所属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对照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有关决策部署,对照自治区关于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决定》等有关要求,聚焦服务保障“两件大事”开展一次反思排查,重点查摆各二级单位党委会、党总支会和党政联系会议有没有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第一时间学习传达、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没有全面梳理、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领域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重点查摆在落实“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和落实“五个发展定位”、建设“六个赤峰”中有没有充分发挥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重点查摆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抓党建促民族团结等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有没有落到实处;重点查摆党员干部有没有真正做到“七个作模范”。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充分认清此次集中自查自纠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深入、细致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不漏一个组织、不漏一个党员。
2.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所属党支部和党员干部对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学校党委将以“四不两直”方式加强调研督导,确保整改实效。
3.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的意识,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结合实际创新组织生活方式方法,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
4.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于8月31日下午17:00前,将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发挥情况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台账(附件2)纸质版,经党组织书记签字(盖党组织章)报送至组织科(崇正楼206),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fxydwzzb@126.com。
附件: 1.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自查自纠清单
2.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发挥情况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台账
党委组织部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