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全体党员的思想觉悟、政策水平、党性修养以及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的实践能力,增强全体党员的党性意识、组织观念和自觉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自觉性,加强我院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规划》及学校党委的有关要求,对特制定本制度。
一、参加人员
全院党员必须自觉参加和接受党总支和党支部组织的教育和培训。
二、教育培训内容
2021年党员学习培训围绕以下内容进行:
1.全面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笃信笃行学上下功夫,推进学习的不断深化。
2.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重要意义,系统掌握科学体系,准确把握思想内涵,增强投身教育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领悟习近平总书记为内蒙古量身定制的行动纲领,立足本职,助力内蒙古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4.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坚定理想信念,增进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凝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力量。
5.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掌握党的民族理论和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6.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
7.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六中全会精神。
8.及时学习党和国家及自治区、赤峰市重要会议精神。
9.学习党和国家及自治区有关高等教育发展的决策部署及最新会议、文件精神。
10.国家法律法规等内容的学习。
11.学习校内外先进典型人物事迹,提高师德水平。
12.完成好学校党委临时安排的学习任务。
13.根据形势和任务需要,自行随机安排的其它学习内容。
三、教育培训方式
教育培训主要通过集中辅导、专题报告、座谈讨论、研讨交流、观看视频、参观考察,学用“学习强国”平台等方式进行。各支部要结合实际, 综合运用各种学习载体,不断创新学习方式,开展生动多样、富有特色的理论学习活动,同时,积极探索采用网络集中学习的方式进行学习研讨活动,落实好学习任务。要加强党员学习培训管理,规范党员的学习行为,切实提升学习效果。
四、教育培训要求
1.党总支、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2.党支部每年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培训计划,每学期要有具体安排。每年和每个学期的计划、安排要对教育培训的内容、方式、时间和要求等作出明确的计划和规定。
3.在组织党员进行教育培训的过程中,要做到“四个明确”,即明确时间、明确内容、明确地点、明确主持人。
4.必须保证时间,严格考勤管理,不能用属于业务工作性的培训会议代替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各支部做好学习培训记录,对学习培训的相关材料及时整理归档,不断提高学习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5.结合工作实际,增强学习实效。党员要从实际出发,把理论学习同实际工作有机结合,自觉把学到的理论成果运用到教学和实际,不断增强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能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对党员的学习效果,要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考试或考核。考试或考核的成绩作为党员个人和党支部评先评优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