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党员联系学生制度
2013年12月14日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发扬教工党员在教书育人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教工党员联系学生制度。

一、 联系对象

教工党员所任教班级的补考或重修多的学生中联系1——2人。学工办根据学生补考或重修情况每学期重新安排联系学生。新生班级学生的联系第一学期的成绩出来后从第二学期开始安排。

二、教工党员主要职责

1.负责所联系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可通过电话、电子信箱以及微博、QQ等多种方式,及时与学生进行沟通与交流,了解所联系学生的学习生活、家庭情况和社会交往、心理健康等情况。

2.帮助学生查找补考、重修的主要原因,树立坚定的专业思想,帮助学生制定本学期的学习计划,指导学生学习方法,提高学生学习效率,到期末保证不再出现补考或重修现象。鼓励学生参加专业技能竞赛、职业资格鉴定考试,为以后的就业、择业打好基础。

3.加强纪律教育、公德教育、自身安全教育和文明行为教育。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减少违纪及不文明行为发生。

4.教育学生树立集体观念,增强团队意识,引导学生以团队精神、协作精神参与文明健康的文体活动。

三、教工党员的要求

1.每位教工党员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每学期按要求填写《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教工党员联系学生情况登记表》。

2.教工党员经常与联系学生的班主任和其他任课教师沟通,全面了解联系学生的情况,期末对所联系学生的情况作简要书面总结反馈给班主任。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党总支

201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