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班子成员联系教研室制度
资源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   
2020年10月30日

为了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联系基层、联系教职工,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主要任务

1.班子成员除参加所在党支部、教研室的组织活动外,还应联系1个教研室。通过与教研室的直接联系,深入实际,听取并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切实解决教职工的合理诉求,细致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2.深入教研室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学校和学院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用实际行动问政于教职工、问需于教职工、问计于教职工,促进决策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3.加强对教研室的工作指导。规范教研室制度建设。了解并帮助解决教研室在思想政治工作、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4.联系教研室的主要形式:会议、听课、个别谈话、座谈会等。

二、具体要求

1.每学期到所联系的教研室参加活动、指导工作不少于1次。坚持听课制度,每学期听课5学时以上,听课着重在所联系教研室,也可有针对性随机听取其他教研室的课程 。

2.每学期要在所联系的教研室通过座谈会和其他形式,听取教师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对他们反映的涉及学院发展全局的重要问题,及时向党总支和行政报告,相关问题通过本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解决,促进教研室和学院其它各项工作的开展。。

3.班子成员要认真完成各项联系任务,及时做好记录、留存好工作档案。教研室主任应主动与联系领导沟通,邀请联系领导尽可能参加教研室的重要活动。

三、联系教研室分工名单

张丽明: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教研室;

欧阳江城:汉授地理教研室;

王素娟:蒙授地理教研室;

魏丽丽:土木工程教研室、力学与结构教研室;

李轩然: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教研室、资源勘查工程教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