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党总支职责
资源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   
2020年10月30日

一、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党政各项决定在本学院的贯彻落实。

二、发挥党政联席会作用,讨论决定本学院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本学院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三、研究制定党总支工作计划并督促执行。加强学院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定期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四、做好学院党的建设工作、意识形态、反腐倡廉、安全稳定工作,履行好主体责任。

五、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组织本单位师生学习政治理论,了解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和教风学风建设。提升师生的精神风貌,维护学院和谐稳定。

六、督促所属党支部抓好“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定期召开党总支会议、党支部书记会议,安排好所属党支部和党员的组织生活,教育党员在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七、加强对所属党支部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指导督促所属党支部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八、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学院干部的教育、培养和管理监督工作。

九、统筹规划好学院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组织发展工作。

十、领导工会和共青团、学生会等群团组织工作,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充分发挥教代会作用,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十一、做好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和学生日常管理等工作。做好评奖评优、违纪学生的处理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做好就业指导工作。

十二、认真做好统战工作。支持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参加统一战线相关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十三、完成上级党组织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